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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編號 22520/2015-10 加入,好人點176
1.物品一律採全家店到店寄件,不提供面交。
2.索贈成功請於2日內匯款,未完成一律以「取消贈送」處理不另行通知!
3.收到物品請記得告知,未知會者一律列入黑名單。
4.「每一項索贈物品」應由索贈者自行負擔運費,恕不提供合併運費處理。
5.已完成贈送、匯款手續之物品,三日內寄送。

以上,請同意遵守後再按下「我要索取」,謝絕一來一往的討價還價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