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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新鮮人,領少少的薪水,父母從事勞務工作辛苦養家,覺得東西不能浪費,大家互相交流



7-11,全家,郵寄都方便--面交會比較困難一些

獲贈者請於獲贈後三日內將運費轉入指定帳戶,否則轉贈他人

另外,我送出去的東西,若是由我支付運費的,不負丟失責任

東西都可以合併索取,但是沒有郵局帳戶,可以接受的人再索取